竣工結算的編制依據及增減賬法
竣工結算的編制依據
(1)設計單位修改或變更設計的通知單。
(2)甲方有關工程的變更、追加、削減和修改的通知單。
(3)乙方、設計單位、甲方會簽的圖紙會審記錄。
(4)經簽證的隱蔽工程檢查驗收證書。
(5)零部件、加工品的加工訂貨計劃。
(6)其他材料代用、調換及現場決定工程變更等項目的原始記錄。
(7)工程現場簽證單。
現場簽證單的內容是:凡屬施工圖預算未能包括的工程項目,而在施工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工程項目,按實際耗用的人工、材料、機械臺班填寫工程簽證單,并經建設單位代表簽字加蓋公章。
(8)其他文件資料。
究竟哪些資料可以作為工程結算的依據,尚無統一的說法或規定,需要甲乙雙方在合同或補充協議中約定哪些資料可以作為結算的依據。
如約定只有變更和簽證兩種形式可以作為結算的依據,則其他資料(如涉及追加費用的隱蔽工程記錄、技術核定單)不可再作為結算的依據。
要想作為結算的依據,只有重新辦理簽證,將其變更為簽證的形式。
如約定其他種類資料可作為結算依據,則遵從雙方的約定。
增減賬法
一般中小型的民用項目,結構簡單、施工圖紙清晰齊全、施工周期短的工程,可采用:
工程結算價=中標價+變更+索賠+獎罰+簽證
該法以招標時工程量清單報價為基礎,加增減變化部分進行工程結算。
但對工程量大、結構復雜、工作時間緊的項目宜采用:
工程結算價=中標價+變更+工程量量差超過±3%~5%的數量(雙方合同中具體約定超過量)×中標綜合單價+政策性的人工、機械費調整+允許按實調的暫定價+索賠+獎罰+簽證
如采用可調價格合同形式,合同約定中標綜合單價可調整的條件(例如分項工程量增減超過15%),遇到相應條件時綜合單價也可做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