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進行工程結算審計
工程結算審計是指總包、監理、造價咨詢單位及建設單位對各承包單位提交的工程結算資料所進行的審計活動。
狹義上的工程結算審計主要是指甲方或甲方委托的造價咨詢機構對總包或各承包單位提交的工程結算資料真實性、準確性、合規性所進行的審計活動。
工程結算的復核一般應當是依據《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劃規范》及其配套定額的規定,針對承包商報送、監理單位審核、業主單位認可的工程結算中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措施項目清單、其他項目清單、零星工作項目表等內容,對照依據竣工圖(或施工圖)計算出的工程量,套用承包商投標文件的工程量清單項目綜合單價,對工程結算金額進行復核。
在工程結算審計中,審計人員需要按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規定,以合同價格為基礎,按竣工結算資料、施工圖(竣工圖)及圖紙會審紀要、設計變更通知單、施工現場工程簽證單、設備、材料價格確認單,設備、材料進行驗收合格單等資料,主要針對構成工程造價的三個要素——工程量、清單價格、各項取費(量、價、費)進行逐項核實。核實中,發現與事實不符、與合同約定不符、與國家規定不符的項目或各類差錯,即作為核減(核增)項。
工程結算審計主要包括以下步驟
一、合同工程量復核
審計人員要按有關設計文件、圖紙、竣工資料計算合同工程量。工程量清單計價方式基本上均按照圖紙標注的尺寸計算工程實體工程量(即凈用量),不考慮合理的施工損耗,審計人員應該對工程量的計算進行審查,重點關注是否存在工程量與工程實際不符、重復計算工程量、工程量計算錯誤、錯項和漏項等問題。
由于一個工程項目的分部分項工程數量眾多,審計人員在審計中可以采用對比分析法、抽查法、利用經驗數據判斷等多種方法。
二、變更工程量復核
審計人員要以施工合同為基礎,審查因設計變更增減的工程量,核實全部工程量。其中材料價差以設備、材料價格確認單為準,對工程(設計變更)聯系單及工程簽證單,按合同約定條款進行審核、認定,剔除不符合合同規定及現場簽證制度規定的簽證單。
三、單價復核
審計人員要按合同規定的有關結算條款、投標報價清單、有關定額、取費標準審核結算書。
四、單價調整情況復核
審計人員要核實材料用量、材差和調價系數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和適用時限。
五、措施費復核
審計要核實措施費等的計算基礎、適用范圍。措施項目是相對工程實體的分部分項工程項目而言,是對實際施工中必須發生的施工準備和施工過程中技術、生活、安全、環境保護等方面的非實體項目的總稱。實際的措施項目應按招標文件中提供的措施項目清單確定。措施項目采用分部分項工程綜合單價形式進行計價的工程量,應按措施項目清單中的工程量,并按規定確定綜合單價;以“項”為單位的方式計價的,按規定確定除規費、稅金以外的全部費用。具體要判斷:
——措施項目清單是否根據擬建工程的實際情況列項,所列的通用措施項目和專業措施項目是否合理。審計人員可結合的資料有勘察設計文件、施工圖紙、招標文件等。
——措施費計算是否準確。可以計算工程量的措施項目,應按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的方式采用綜合單價計價。審計人員可以參照《建筑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以及《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及使用管理規定》對招標控制價中所列的措施項目計算是否準確進行復核。
審計人員應特別注意:措施項目清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費應按照國家或省級、行業建設主管部門的規定計價,不得作為競爭性費用。
六、暫列金額審計
暫列金額是招標人暫定并掌握使用的一筆款項,它包括在合同價款中,由招標人用于合同協議簽訂時尚未確定或者不可預見的所需材料、設備、服務的采購以及施工過程中各種工程價款調整因素出現時的工程價款調整。暫列金額按施工過程中實際發生金額計取。
七、暫估價審計
暫估價是在招標階段預見肯定要發生,只是因為標準不明確或者需要由專業承包人完成,暫時又無法確定具體價格時采用。暫估價包括材料暫估價和專業工程暫估價,按施工過程中實際發生金額計取。
八、計日工審計
計日工是對零星項目或工作采取的一種計價方式,包括完成作業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機械及其費用的計價,類似于定額計價中的簽證記工。計日工包括計日工人工、材料和施工機械,按施工過程中實際發生金額計取。
九、總承包服務費審計
總承包服務費是在工程建設的施工階段實行施工總承包時,當招標人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對工程進行分包和自行采購供應部分設備、材料時,要求總承包人提供相關服務(如分包人使用總包人的腳手架、水電接剝等)和施工現場管理等所需的費用,按實際總承包服務工程固定比例計取。
上述暫列金額、暫估價、計日工、總承包服務費屬于因招標人的特殊要求而發生的與擬建工程有關的其他費用項目和相應數量。審計人員在對其他項目費審查時應重點關注其他項目費的編制合理性,主要的依據是:工程建設標準的高低、工程的復雜程度、工程的工期長短、工程的組成內容、發包人對工程管理要求。
十、合同工期審計
是否按施工合同規定的工期完工并執行合同關于工期的獎懲辦法。
十一、規費計算繳納情況審計
規費項目包括工程排污費、社會保障費(由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醫療保險費構成)、住房公積金、危險作業意外傷害保險、工程定額測定費(部分行業仍保留)等5項費用組成,其計取標準由施工單位所取得的省級、行業建設主管部門核定的規費費率計取。
十二、稅金計算繳納情況審計
稅金是依據國家稅法的規定應計入建筑安裝工程造價內,由承包人負責繳納的各項稅費的總稱,視工程所在地實際情況,按照相關規定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