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工程中工程量計算需注意的問題
一、土方工程
(一)土方工程量計算一般規則:
1.土方體積均以天然密實體積為準計算。非天然密實土方(如虛方體積、夯實后體積和松填體積)。
2.建筑物挖土以設計室外地坪標高為準計算。
3.土方工程量按圖示尺寸計算,修建機械上下坡的便道土方量并入土方工程量內。
4.清理土堤基礎按設計規定以水平投影面積計算,清理厚度為30cm以內,廢土運距按30m計算。
5.人工挖土堤臺階工程量,按挖前的堤坡斜面積計算,運土應另行計算。
6.管道接口作業坑和沿線各種井室所需增加開挖的土方工程量:排水管道按2.5%;排水箱涵不增加;給水管道按1.5%。
(二)挖溝槽、基坑土方工程量按下列規定以體積計算:
1.挖溝槽、基坑加寬工作面及放坡系數按施工組織設計或設計圖示尺寸計算。
2.挖溝槽、基坑需支擋土板時,其寬度包括圖示溝槽、基坑底寬、加寬工作面和擋土板厚度(每邊按100mm計算)。除設計另有規定外,凡放坡部分不得再計算支擋土板,支擋土板后不得再計算放坡。
3.基礎、構筑物、管溝施工所需工作面。
4.挖溝槽、基坑計算放坡時,在挖土交接處產生的重復工程量不扣除。
5.建筑物溝槽、基坑工作面及放坡自墊層下表面開始計算。原槽、坑作基礎墊層時,放坡自墊層上表面開始計算。
6.管道溝槽、給排水構筑物溝槽基坑工作面及放坡自墊層下表面開始計算。
7.挖建筑物溝槽長度:外墻按圖示中心線長度計算;內墻按圖示基礎底面之間凈長度計算;內外突出部分(垛、附墻煙囪等)體積并入溝槽土方工程量內計算。
8.挖管道溝槽長度按管道中心線長度計算。
二、石方工程
1.石方體積應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實體積計算。
2.人工鑿巖石按圖示尺寸以體積計算。
3.爆破巖石工程量按圖示尺寸加允許超挖量以體積計算。其溝槽和基坑的深度、寬度每邊允許超挖量:較軟巖、較硬巖:200mm;堅硬巖:150mm。
三、土石方運輸
(一)土石方運距應以挖土重心至填土重心或棄土重心最近距離計算,挖土重心、填土重心、棄土重心按施工組織設計確定。如遇下列情況應增加運距:
1.人力及人力車運土、石方上坡坡度在15%以上,推土機推土和推石碴、鏟運機鏟運土重車上坡時,如果坡度大于5%,其運距按坡度區段斜長乘以下列系數計算。
2.拖式鏟運機3m3加27m轉向距離,其余型號鏟運機加45m轉向距離。
(二)余土或取土工程量可按下式計算:
余土外運體積=挖土總體積一回填土總體積(或按施工組織設計計算)
式中計算結果為正值時為余土外運體積,負值時為取土體積。
四、回填及其他
(一)平整場地及碾壓工程量按下列規定計算:
1.平整場地工程量按建筑物外墻外邊線每邊各加2m以面積計算。
2.原土碾壓按圖示碾壓面積計算,填土碾壓按圖示碾壓后的體積(夯實后體積)計算。
3.圍墻、擋土墻、窨井、化糞池等都不計算平整場地。
(二)回填土區分夯填、松填按圖示回填體積并依下列規定計算:
1.建筑物溝槽、基坑回填土體積以挖方體積減去設計室外地坪以下埋設砌筑物(包括基礎墊層、基礎等)體積計算。
2.管道溝槽回填應扣除管徑在200mm以上的管道、基礎、墊層和各種構筑物所占體積。
3.室內回填土按主墻之間的面積乘以回填土厚度計算。
(三)其他
1.基底釬探按圖示基底面積計算。
2.支擋土板面積按槽、坑單面垂直支撐面積計算。雙面支撐亦按單面垂直面積計算,套用雙面支擋土板定額,無論連續或斷續均按定額執行。
3.機械拆除混凝土障礙物,按被拆除構件的體積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