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結構、金屬結構工程量計算
一、木屋架的制作安裝工作量,按以下規定計算:
1.木屋架制作安裝均按設計斷面竣工木料(毛料)以體積計算,其后備長度及配制損耗均不另外計算。
2.方木屋架一面刨光時增加3mm,兩面刨光增加5mm,圓木屋架按屋架刨光時木材體積每立方米增加0.05m3計算。附屬于屋架的夾板、墊木、鋼桿、鐵件、螺栓等已并入相應的屋架制作項目中,不另計算;與屋架連接的挑檐木、支撐等,其工程量并入屋架竣工木料體積內計算。
3.屋架的制作安裝應區別不同跨度,其跨度應以屋架上下弦桿的中心線交點之間的長度為準。帶氣樓的屋架并入所依附屋架的體積內計算。
4.屋架的馬尾、折角和正交部分半屋架,應并入相連的屋架體積內計算。
5.鋼木屋架按竣工木料以體積計算。
二、圓木屋架連接的挑檐木、支撐等,如為方木時,其方木部分應乘以系數1.70,折合成圓木并入屋架竣工木料內,單獨的方木挑檐(適用山墻承重方案),按矩形檁木計算。
三、屋面木基層的制作安裝工作量,按以下規定計算:
1.檁木按毛料尺寸以體積計算,簡支檁長度按設計規定計算。如設計無規定者,按屋架或山墻中距增加200mm;如兩端出山墻,檁條長度算至博風板;連續檁條的長度按設計長度計算,其接頭長度按全部連續檁木總體積的5%計算。檁條托木已計入相應的檁木制作安裝項目中,不另計算。
2.屋面木基層按屋面的斜面積計算,天窗挑檐重疊部分按設計規定計算,屋面煙囪及斜溝部分所占面積不扣除。
四、封檐板按圖示檐口外圍長度計算,博風板按斜長度計算,每個大刀頭增加長度500mm。
金屬結構工程量計算
一、金屬構件成品安裝
1.金屬構件成品安裝按設計圖示尺寸以質量計算。不扣除孔眼的質量,焊條、鉚釘、螺栓等不另增加質量。
2.依附在鋼柱上的牛腿及懸臂梁等并入鋼柱工程量內。鋼管柱上的節點板、加強環、內襯管、牛腿等并入鋼管柱工程量內。
3.制動梁、制動板、制動桁架、車檔并入鋼吊車梁工程量內。
4.墻架的安裝工程量包括墻架柱、墻架梁及連系拉桿重量。
5.依附鋼煤斗的型鋼并入煤斗工程量內。
二、金屬構件拼裝臺搭拆
金屬構件拼裝臺搭拆工程量同金屬構件成品安裝工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