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制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哪些地方容易遺漏?
(1)土方運距:取土與棄土一般是本著就近原則,分為兩種方法:
1)如取土與棄土地點為業主指定;
2)不是業主指定的需要在招標文件中注明。
(2)混凝土超高:考慮到工程中可能存在的混凝土超高項目,為了方便計入綜合單價,應按不同標高列明。
(3)計量單位:
1)鋼筋計量單位為小數點后3位;
2)門窗按樘及其他為小數點后兩位。
(4)分項:上人屋面的樓面、保溫、防水須分開列項,不可列成一項。
(5)注示:三級鋼鋼筋要注明,和二級鋼筋不同,要注意。
合理低價應如何衡量其合理性?由誰來衡量?
(1)為了判斷不合理價格存在與否,評委(招標方)可通過質疑和澄清、說明、補正及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等方法,多方查證進行判斷。
(2)首先,投標方本身就要衡量自己的報價是否低于自己的成本;其次,招標方應對投標方的低價策略的合理性需要進行評審。
在其他項目清單中招標人部分專業分包工程以暫估價形式出現,在單位工程費匯總表中是否應計規費和稅金?
分兩種情況,一是一般情況下,工程的規費和稅金的計取由總承包企業承擔;二是專業分包進行單獨招標時,總包企業不計取。
其他需要注意的問題:
(1)關于清單需要和業主溝通的問題,針對業主對清單有特殊要求的情況,要和業主用聯系函的形式勾通,并給出暫定材料價格表,此時要謹記,務必要求業主面材料進行回復,避免產生歧義,最好可以雙方進行商定統一意見。以信函以及書面形式進行溝通,方便雙方留底,如果今后再次出現糾紛,可以以此為據。同時,為避免失去競爭意義,不應給出多種暫定材料價格。
(2)編制時應注意,設備費屬于項目設備購置費列項,清單報價中不進行考慮。所以在清單編制過程中,要明確哪些為設備、哪些不是設備,讓所有投標人都在同一個水平線上報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