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價理論基礎重難點整理
一、概念類
1、建設工程項目分類:
①按工程性質:新建、擴建、改建、遷建、重建、技改;
②按項目規模:大型、中型、小型;
③按投資用途:生產性、非生產性;
④按建設階段:籌建、施工、竣工、建成投產;
⑤按資金來源:國家預算內撥款、國家預算內貸款、自籌資金、國內合資、中外合資。
2、單項工程(獨立發揮效益)→單位工程(不能獨立發揮效益,土建、電氣、暖通工程)→分部工程(土石方工程、砌筑工程)→分項工程(磚基礎、磚砌內墻、磚砌外墻工程)
3、工程項目建設程序: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初步設計是設計的第一階段)→施工圖紙設計→開工準備→工程施工→竣工驗收→項目后評價
4、工程造價兩種含義:
①工程投資費用(全部固定資產投資費用);
②工程價格。
5、工程造價職能:預測、控制、評價、控制
6、工程造價管理的含義:
①工程投資費(投資管理);
②工程價格(價格管理)
7、工程造價控制原理:
①合理設置工程造價控制目標;
②以設計階段為重點進行全過程工程造價控制;
③采取主動控制;
④技術與經濟結合(是控制工程造價最有效手段)
8、造價咨詢業的社會功能:
①服務功能(首要功能);
②引導功能;
③聯系功能。
9、設備原價指進口設備的抵岸價(最后價)。
10、進口設備交貨方式:
①內陸交貨類;
②目的地交貨類(賣方風險較大);
③裝運港交貨類(FOB)(采用最多)。
11、到岸價CIF(關稅完稅價)=貨價(FOB)+運費+保險費
進口設備抵岸價=貨價+國際運費+國外運輸保險費+銀行財務費+外貿手續費+進口關稅+增值稅+消費稅
12、銀行財務費的計算基礎為貨價(FOB)
外貿手續費、進口關稅的計算基礎為到岸價(CIF)
消費稅=【貨價(FOB)+關稅】/(1-消費稅率)× 消費稅率
增值稅的計算基礎為到岸價(CIF)+ 進口關稅 + 消費稅
13、社保及公積金計算基礎=分部分項工程費+措施費+其他項目費-工程設備費。
14、定額水平高指單位產量提高,消耗降低,單位產品造價低。
15、工程定額權限:全國統一定額(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行業統一定額(國務院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地區統一定額(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補充定額→企業定額(基礎性定額,施工企業)。
16、工程建設定額匯總表
17、施工定額由勞動定額、機械定額和材料定額組成。
18、材料消耗定額的確定方法:現場觀察法、試驗室實驗法、統計分析法、理論計算法。勞動定額的編制方法:技術測定法、經驗估計法、統計分析法、比較類推法。
19、機械臺班折舊費=機械預算價×(1-殘值率)×貸款利息系數 / 耐用總臺班數
20、預算定額是計算建筑安裝產品價格的基礎。
21、投資估算各階段:①項目規劃階段(誤差大于±30%);②項目建議書階段(誤差±30%以內);③初步可行性研究階段(誤差±20%以內);④可行性研究階段(誤差±10%以內)。
22、工程造價各階段比較
23、設計總概算是該工程建設投資的最高限額。設計概算分三級:單位工程、單項工程和建設項目總概算。
24、建筑工程概算的編制方法:
①概算定額法(擴大單價法);
②概算指標法;
③類似工程預算法。
25、實行工程量清單計價后,招標工程的施工圖預算表現為招標控制價(標底),施工企業的表現為投標報價。
26、施工圖預算的編制方法分為單價法和實物量法。
27、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編制“五統一”:項目編碼、項目名稱、項目特征、計量單位、工程量。
28、工程量清單項目特征描述的重要意義:用于區分計價規范中同一清單條目下各個具體清單項目。
29、“t”保留小數點后3位;
“m” 、“㎡” 、“m3” 、“kg”保留小數點后2位;
“個” 、“件” 、“根” 、“組” 、“系統” ,取整。
30、當招標控制價超過批準的概算時,招標人應將其報原概算審批部門審核。
31、投標報價不得低于工程成本。投標人的投標報價高于招標控制價的為廢標。
32、合同價款調整分類:法規變化類、工程變更類、物價變化類、工期索賠類、其他類。
33、索賠費用計算方法:實際費用法、總費用法、修正費用法。
34、竣工結算的編制內容:
①工程竣工資料(竣工圖、簽證、核定單、工程量增單、設計變更通知);
②竣工結算說明;
③竣工結算匯總表(各單位工程結算造價、技術經濟指標);
④各單位工程結算表;
⑤各種費用匯總表
35、工程價款的結算方式:
①按月結算;
②竣工后一次結算(工期12個月以內或100萬元以下);
③分段結算;
④其他結算方式。
36、竣工決算由建設單位編制,其內容包括:
①竣工決算報告說明書(建設項目概況、重大事件、工程造價管理采取的措施和效果、財務管理工作的基本情況、經驗教訓、遺留的問題);
②竣工決算報表(竣工財務決算報表、竣工財務決算說明書);
③工程造價比較分析。
①單價合同(實行工程量清單計價的工程)
②總價合同(建設規模小、技術難度低、工期短且施工圖設計已審查批準)
③成本加酬金合同(緊急搶險、救災以及施工技術特別復雜)。
38、施工合同組成:
①合同協議書(概況、工期、質量標準、簽約合同價、合同價格形式、項目經理、合同文件構成、承諾、合同生效條件)
②通用合同條款(一般約定、發承包人、監理人、索賠等等)
③專用合同條款
④附件(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 一覽表、工程質量保修書等11個)
39、合同文件解釋順序:施工合同協議書→中標通知書→投標函及其附錄→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條款→技術標準和要求→圖紙→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其他合同文件
40、索賠費用計算方法:總費用法、修正總費用法、實際費用法
41、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之日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包人要求修改后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人修改后提請發包人驗收的日期。如有爭議,可按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為竣工日期。若工程未經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轉移占有建設工程之日為竣工日期。
42、施工合同糾紛處理方式:①和解;②調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行業協會、其他第三方);③爭議評審;④申請仲裁或訴訟(仲裁和訴訟只能二選一)。
43、法律體系的構成:①憲法→②法律(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國家強制力)→③法規(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國務院,省級地方人大)→④規章(國務院部門規章、地方政府規章)→⑤行政性規范文件(各級政府及其所屬部門)
44、法律關系的構成:主體、客體和內容。
45、法律責任的類別:
①行政法律責任;
②民事法律責任(只能等于不能高于受害人所受的損失);
③刑事法律責任(罪罰相當原則);
④經濟法律責任(經濟賠償、經濟處罰)
46、招標范圍:
①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
②全部或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
③使用國際組織或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