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簽證存在的問題、原因及應對措施
工程簽證是工程建設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它是保證被簽證項目工程質量的重要組成部分,影響著工程造價的正確性和合理性。建設項目的工程簽證,主要有隱蔽工程簽證、工程變更簽證、定額缺項項目工程量的簽證、費用項目的簽證、施工期間出現的不可抗力及對此進行處理的簽證等。
從工程竣工結算審計過程中反映的情況看,當前工程簽證中出現的問題主要集中體現在以下十個方面:
一、不執行現行預算定額和費用定額中的相應項目,而以簽證形式計算,這方面比較突出的是裝飾工程。施工方在工程簽證上自編估價表、自訂計算規則,或擅自增加材料或人工數量、提高材料損耗率;對一些結構較特殊的項目,先簽證確定好價格再去施工;對費用定額中某些費用項目已含的工作內容又以簽證的形式列在工程結算中,造成重復計算,如:冬雨季施工增加費按規定應包干使用,而簽證時又按實際發生額簽上冬雨季施工額外增加的各項費用。
二、不按規定的計算規則計算工程量,把因自身施工不當造成的超定額允許范圍的擴大工程量以簽證方式確認,如:基礎開挖中的超挖土方部分和超回填土方部分的工程量。
三、同一項目在按定額規定計算工程量之外又以簽證方式重計工程量。如:平整場地,定額中已包括±75px內的挖填土,而簽證時又單獨簽了挖填土方量。
四、同一項目前次已有簽證,過了一段時間又簽了同樣內容又一份簽證,只是工程量略加改變,并且簽證上也未明確指出具體的施工部位。
五、簽證中不列明工程項目及其工作內容,只列明工程量和單價,既不作文字解釋,也沒有提供簽證工程量、單價和計算依據。如某工程存在一張金額6萬元的簽證,只簽了鉆眼多少個,每個多少錢,連在哪個項目、哪個部位鉆眼、單價如何計算出來的都沒有注明。
六、簽證內容不符合實際情況。如:某工程有一張自某月某日至某月某日停水停電的簽證,可是審計中卻發現了在這期間有需用水用電才能施工的項目的簽證;某工程的所有隱蔽簽證,均按照標準圖集的做法照搬下來,而實際施工中卻未包含其中某些工序。
七、施工時不辦理簽證,竣工結算時雙方不能正確回憶具體工作尺寸,造成雙方產生分歧。
八、簽證時不是與建設方工地代表簽定,而是同建設方的其他人員簽,而該人員沒有建設方法人代表的書面委托,簽證也沒有建設方工地代表的參與。
九、不執行有關規定卻以簽證形式體現出來。如:材料市場價格按規定應以當時的市場平均價格確認,而簽證時卻簽得較高,既未注明產地、規格,又沒有定價的依據;按規定不應列入造價的費用,雙方卻簽了證,并直接寫明了金額,且有類似“以上費用由甲方負擔”的字樣。
十、施工單位隨意更改簽證。施工單位隨意在已經由建設方代表簽字了的簽證上更改或添加有關數據、事項,更改后復印作為結算資料。
產生上述問題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
一、建設方工地代表對定額規定、政策、法規不熟悉,不知哪些該簽,哪些不該簽。
二、建設方工地代表責任心不強,你提報給我,我就只管簽個字,有的甚至連簽的是什么事項也沒有搞清楚。
三、簽證表現的是一個個具體的問題,建設方缺乏對簽證管理和總體認識和把握,因而容易忽視,只知道有簽證這一回事,卻不進行現場驗證。
四、某些簽證是受利益的驅使,雙方相互串通,弄虛作假的結果。
工程簽證貫穿于施工的全過程,涉及的范圍廣,是一項政策性、技術性和工作責任心都很強且繁雜、瑣碎的工作。建設方和施工方都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把它當作施工管理中的一件大事來抓,使每一份簽證做到內容明確、數據真實、手續齊全,防止相互串通、弄虛作假等不正當簽證行為的發生。應著重采取以下幾點措施:
一、即時簽證以免遺忘。這主要是指隱蔽工程的簽證和施工過程同步中的需及時處理的簽證。如:基礎開挖、打樁、排水,基礎土石方崩塌清理、基礎施工中支擋土板,基礎障礙物拆除等的簽證,這些事情一旦發生即需驗證和處理,如不及時,現場各種情況就全發生改變,時間長了也容易遺忘。
二、一事一辦不致混淆。有些工程項目的簽證,施工方已報給建設方,可是建設方工地代表不在當時簽證,而是在簽證上寫上“結算時按合同及有關規定處理”等字樣,到結算時,因簽證很多,情況各異,結果造成混淆。如果在收到簽證的當時即會同施工方驗證簽證,并按當時施工現場的情況分別計算增減項目的工程量,條理就很清楚。如:某設計變更通知要求取消某軸線間的隔墻,這時,該段隔墻尚未施工,此時簽證,不但不須計算該段隔墻的拆除工程量,還應減去該段隔墻的原預算工程量。
三、平時留心做好記錄。不重視現場記錄是工程建設管理的大忌。工地上每天發生許多事,有的極需當時就記載下來,如果沒有記錄下這些事情的具體情況,在工程結算時就有可能失去有力的憑證。例如基礎塌方,發生在什么時間?哪些軸線之間?塌方量多少?這些只有記錄得具體而詳盡,工程造價才能準確地計算出來。
四、熟悉規定避免重簽。一種情況是工程造價中既列有按定額規定計算的工程量,又計算了具有相同內容的簽證,如計算了監時設施費,又簽證了搭設工棚費等。另一種情況是不執行定額中相應項目,而是另行簽證,并且計量單位與定額規定不相符,如定額規定電氣安裝工程中的配管配線工程量應以實際鋪設的長度為準,而簽證時卻按面積簽定工程量。之所以簽了這些項目的工程量,最主要的是由于建設方工地代表不熟悉定額規定所致,因此建設方工地代表應熟練掌握有關規定,以最大限度地避免類似問題的出現。
五、建立檔案有利于結算。對各種變更通知、驗收簽證資料缺乏妥善管理也是施工管理中普遍存在的問題。由于沒有建立工程檔案,造成簽證損壞丟失;由于不記錄或記錄不詳,很多重要情況遺漏。工程結算時,這個沒有,那個不清,拍腦袋,憑回憶,各執一詞,爭執不休。
六、簽證手續務必健全。一是簽證的工程內容要記載清楚,數據要有底可查;二是原始資料應一份不缺地附在簽證背面;三是各方都必須通過現場驗收、測量核實后才能辦理簽證;四是驗收簽證的各方代表最少應有兩人參加,非合同約定的其他人都無權簽證;五是簽證至少一式三份,建設、施工、監理各執一份,各方工地代表簽字后最好加蓋單位公章,以防把簽證變成個人行為。
七、嚴謹審計廢除錯誤。一是所有工程均需經有審計資格的專業機構進行審計,以審計后的價款進行結算,使其具有法律效力;二是審計人員在審計時,對有錯誤或涂改的簽證,應堅決予以廢除,按有關規定或以現場實際勘察測量的數據為準進行計算。
八、嚴厲打擊弄虛作假。對錯誤較明顯、價格較高、違背常規、違背原則的簽證,應切實查找出原因。如查明確實存有私下串通、弄虛作假及其他較為嚴重的違法違規行為,應移交有關紀監檢察機關,嚴厲打擊,以期徹底有效遏制腐敗現象的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