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投標時的標價是預算還是概算
土建投標時的標價是預算還是概算?
土建投標時的標價必須是相對精準的預算。
投標依據:
(1) 招標文件;
(2)招標人提供的設計圖紙及有關的技術說明書等;
(3)工程所在地現行的定額及與之配套執行的各種造價信息、(材料、人工、規費)規定等;
(4)招標人書面答復的有關資料;
(5)企業定額、類似工程的成本核算資料;
(6)其他與報價有關的各項政策、規定及調整系數等。
在標價的計算過程中,對于不可預見費用的計算必須慎重考慮,不要遺漏。
依據現行的市場價格信息及規費做。千萬別漏項。
投標時應依規依據。
編制投標報價說明
1、工程量清單中的每一子目須填入單價或價格,且只允許有一個報價。
2、除非合同另有規定,工程量清單中有標價的單價和總額價均已包括了為實施和完成的合同工程所需的勞務、材料、機械、質檢(自檢)、安裝、缺陷修復、管理、保險稅費、利潤等費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責任、義務和一般風險。
3、工程量清單中投標人沒有單價或價格的子目,其費用視為已分攤在工程量清單中其他相關子目的單價或價格中。承包人必須按監理人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單中未填入單價或價格的子目,但不能得到結算與支付。
4、符合合同條款規定的全部費用應認為已被計入有標價的國內工程量清單所列各子目中,未列子目不予計量的工作,其費用應視為已分攤在本合同工程有關子目的單價或總額價之中。
5、承包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類裝備的提供、運輸、維護、拆卸、拼裝等支付的費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單單價與總額價之中。
6、工程量清單中各項金額均以人民幣(元)結算。
7、暫列金額(不含計日工總額)數量及擬用子目的說明:
8、暫估計的數量及擬用子目的說明:
如果只做概算然后再在施工過程中故意追加,進行項目拆分,惡意變更等應該是違規行為。同時會承擔違規和其它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