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結算管理中工程量計算的依據是什么?
工程結算管理中工程量計算的依據是什么?一般工程結算有四大塊組成,工程合同、設計變更、索賠、工程價款結算這四部分,建設工程項目經過設計,下一步將進入具體實施階段。價格作為合同履行過程中的支付依據。合同的計價方式一般分為總價合同、單價合同、以及成本加酬金合同三大類。
一、工程結算工程量計算的依據
1、招標書:指業主或其委托單位發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招標文件,包括招標文件答疑、補充說明、往來信函、會議紀要等。
2、投標書:指我方為響應招標書而投出的并且已經中標的投標文件。
3、合同:指經甲乙雙方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其內容與工程承包合同所規定的合同組成內容一致。
4、設計變更:指由設計院開出的簽字齊全并生效的設計變更通知單或其它文件。
5、委托單:指業主或其他單位開出的委托我單位施工的本標段范圍以外工作的有效單據。
6、聯系單:指業主、設計院、總承包單位、其他施工單位以及本單位就施工協調等方面開出的工程聯系單。
7、施工方案及措施:指由我方編制經業主(發包方)、監理批準的用以指導工程施工的方法和程序。
8、價格確認單:指根據合同規定或業主另行委托由乙方采購設備或材料時,必須經業主確認價格和數量的單據。
9、工程量簽證單:根據合同和圖紙實際情況,必須由業主及監理現場確認的工程量簽證單據。
10、工程索賠:指在合同履行中,當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或者出現了應當由對方承擔的風險而遭受損失時,向另一方提出補償要求的行為。
二、竣工結算的方式
1、單位工程竣工結算
2、單項工程竣工結算
3、建設項目竣工總結算
4、竣工結算書竣工結算書的內容與施工圖預算書相同,其費用組成仍然是直接費、間接費、利潤和稅金,所不同的只是根據施工過程中出現的變更在原施工圖預算的基礎上作部分調整。竣工結算書沒有統一的格式和表格,一般可用預算表格代替,也可根據需要自行設計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