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市場混亂是導致工程造價糾紛的重要因素
建筑市場混亂是導致工程造價糾紛的外部環境因素。
(1)現階段建筑市場是買方市場、施工方被迫壓價承包,使一直處于微利經營的施工企業無利可圖。
(2)建筑產品價格管理不力。無法制止建筑產品的“傾銷”現象。
(3)建筑企業等級管理辦法的漏洞使大量固定成本極低的施工企業得以生存,對建筑市場的“傾銷”現象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以上三個方面原因造成了建筑市場一定程度的惡性競爭,使得施工企業爭相壓價,然后在工程合同簽訂以后,再通過以下不正當手段牟利:①偷工減料,強壓成本;②以次充好。虛報材料價格;③采取不正當手段,如行賄等,拉攏甲方及監理在合同履行中途變更價格或更多簽虛報工程量。當上述三種手段都不起作用時。便訴諸法律,通過法律保護當事雙方利益的條款起訴對方,造成工程造價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