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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造價司法鑒定的法律依據

              工程造價司法鑒定的法律依據

              導讀:工程造價是進行某項工程建設所花費的全部費用。由于研究對象不同,工程造價有建設工程造價,單項工程造價,單位工程造價以及建筑安裝工程造價等。工程造價司法鑒定的法律規定有哪些,找法小編帶您詳細了解。

              工程造價司法鑒定的法律依據

              工程造價司法鑒定的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規定:當事人對建設工程的計價標準或者計價方法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結算工程價款。因設計變更導致建設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質量標準發生變化,當事人對該部分工程價款不能協商一致的,可以參照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時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布的計價方法或者計價標準結算工程價款。

              該規定表明:雙方當事人對計價方法或計價標準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審價;如沒有約定,雙方又協商不成的,則按照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時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布的計價方法或者計價標準審價。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一條規定:當事人就同一建設工程另行訂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與經過備案的中標合同實質性內容不一致的,應當以備案的中標合同作為結算工程價款的根據。該規定表明,經過招標投標,如果雙方當事人違背招標、投標文件的規定,簽訂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合同,工程造價司法鑒定應以備案的按招標、投標文件簽訂的合同作為審價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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